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|
英文名称: | Basic Criteria of Safe Community Building |
中标分类: | 综合 >> 社会公共安全 >> 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|
ICS分类: | 环保、保健与安全 >> 事故和灾害控制 |
发布部门: |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|
发布日期: | 2006-02-27 |
实施日期: | 2006-05-01 |
首发日期: | |
作废日期: | |
提出单位: |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|
归口单位: |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|
起草单位: |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|
起草人: | 吴宗之、欧阳梅、佟瑞鹏 |
出版社: | 煤炭工业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2006-06-01 |
页数: | 8页 |
批文号: | 17334-2006 |
书号: | 15 5020·171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、旨在帮助社区规范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,持续改进安全绩效。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安全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伤害事故、改善社区安全状况、提高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水平的社区。本标准供从事安全管理、事故与伤害预防和社区工作人员使用。
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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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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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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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综合 社会公共安全 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环保 保健与安全 事故和灾害控制